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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销售声明领事馆双认证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有限公司 2024-07-27 17:54:04
香港销售声明领事馆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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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馆双认证——让国际认可更加简单!

 

领事馆双认证是指领事馆对中国公民办理文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鉴定过程。 所双认证的文件可在国际上获得法律效力,也是国际交流、商务谈判、国外劳务中不可或缺的资料。 然而,由于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工作繁忙、时间不足、地点远等问题,想要亲自代办领事馆双认证的人们往往会遇到很多阻碍。

 

为了解决这一困难,【杰鑫诚信息咨询】提供了代办领事馆双认证服务。借助代理服务,您只需要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为您办理所有的双认证流程,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和成功率。此外,无论您位于哪个地区,代理服务都能为您提供便捷的服务。

 

当然,选择合适的代理服务公司也至关重要。需要注意的是,【杰鑫诚信息咨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能,以确保办理流程的顺畅。此外,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诚信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总之,代办领事馆双认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只要选择可靠的第三方代理服务公司,就可以将繁琐的认证流程变的轻松愉快,更加确保您的国际认可,为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外国驻华使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是否须中方领事认证?

外国驻华使馆或驻内地及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我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

 

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须提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

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复印件: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发票1份)、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维亚、古巴、刚`果(2份)、哈萨克斯坦、韩国、黎巴嫩、利比亚(2份)、卢旺达、缅甸、也门、越南、伊朗、约旦、印度尼西亚、印度 。

 

 

领事认证的范围主要有:

(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

(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认证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

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领事认证,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使馆予以认证)。

 

 

对领事认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吗?

申请人和已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的利害关系人,对领事认证机构出具的领事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该领事认证书的领事认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领事认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对于领事认证书的编号、证词、出证日期等内容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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