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的八个条件是: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发挥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行为。
成都2021年高企认定8个条件之六(成都高企认定报告)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八大高新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 (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 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 定的范围。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 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 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 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 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高企认定《工作指引》相关 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并出具专项审计(鉴证)报告。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的知识产 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和高企认定条件之二、之三相对应)
注意: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一、国家政策依据不同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中国加入国际组织(WTO)等一系列政策的指引与配套政策出台下诞生,主要是规划、引导企业的生产、科研、日常制度等规范化,符合国家相关战略思路。
2、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关于贯彻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本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政策。